证书办理/发放
关于发放2016年度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证书的通知
发布时间 : 2017-06-28 16:15:07
各位考生:
2016年度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定于2017年6月29日至7月18日发放。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毕业证原件(复印件),免考一科的请带2011年12月31日前,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(复印件一份);或者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,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原件(复印件一份)。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(314房间)领取(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)。
领证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1:50,下午2:30-5:30(节假日休息)。
地址: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刘家山路36-1。
咨询电话:0554-6649185。
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7年6月28日